出口单证附加费调整通知
尊敬的客户:
为回馈广大客户的支持,太平船务(中国)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决定对出口单证附加费作出部分调整,生效日期为2019年3月20日(按申请递交日或者实际发生日计算)。
新费率如下:
更改费:原RMB450/票, 现调整为RMB420/票。
文件费,电放费及船证明费费率维持不变。
感谢您对太平船务的一贯支持。如有疑问,请您随时联系我司单证部门。
顺颂商祺!
太平船务(中国)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
2019年03月05日